怎样申请儿童无人抚养?
我家亲戚的孩子,父母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办法抚养他,现在孩子生活成了问题。我想帮着申请儿童无人抚养,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想问下申请无人抚养儿童需要走什么流程,准备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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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申请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第一步是申请。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二步是查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情况进行查验。查验一般采取部门信息比对的方式进行。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的,可以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或其监护人、亲属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 第三步是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查验结论。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应在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 第四步是终止。规定了保障情形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终止其保障资格。比如儿童父母恢复抚养能力等情况。 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可能包括儿童及其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父母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如重残证明、重病诊断书、服刑证明、失联证明等。具体材料要求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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