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如何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一个严肃且专业的过程,它能够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医疗事故鉴定有两种途径。一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双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署委托书,然后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医学会。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其次,关于鉴定的流程。申请鉴定后,医学会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之后,医学会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鉴定组通过查阅材料、听取医患双方陈述等方式进行调查和分析,最终作出鉴定结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该条例对医疗事故鉴定的主体、程序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医疗事故鉴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