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如何进行核准追诉?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但是和人起冲突后故意杀了人。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核准追诉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具体的流程和相关规定。
展开


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核准追诉是一个严肃且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核准追诉”的概念。核准追诉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原本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但由于犯罪行为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才能进行追诉。 对于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如果要进行核准追诉,需要考量多方面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表明,并不是所有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都会被追诉,必须同时满足“情节恶劣”以及经过最高检核准这两个条件。 在判断是否“情节恶劣”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后果、社会影响等因素。例如,犯罪动机是否卑劣,是否有预谋;手段是否残忍,是否使用了特别危险的工具;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是否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公愤等。 而核准追诉的程序方面,一般是由地方检察机关逐级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是否符合核准追诉的条件等。只有在最高检经过严格审查后作出核准追诉的决定,才能对该未成年人进行追诉。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为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考虑到未成年人在心智、认知等方面尚未完全成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那些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能轻易放过。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