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风险该如何规避?


公司股权转让确实存在多种风险,不过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规避:首先,股权转让合同签订风险防范方面。《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要在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应为五人以上。所以股东转让股权不能让股东人数违反这个规定,不然合同会因违法而无效。 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遵守《公司法》程序要求。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得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不买就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未经这些程序签订的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或撤销。 而且,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像《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次,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风险防范方面。除法律、法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规定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主要是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中的国有股权转让。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是对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的确认,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另外,为防范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风险,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对其欺诈行为可能引起的未来债务做出保证或提供担保。 同时,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建议受让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债务情况、股东出资情况等,特别要注意检查出让股东是否已履行完毕出资义务,是否存在出资瑕疵。签订详细的股权转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转让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出让方要核查受让方的支付能力,确保其有足够资金完成交易。最后,别忘了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确保股权转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获得其他股东同意、董事会批准、工商变更登记等,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概念:(尽职调查:是指受让方对目标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于非股东购买转让股权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