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和子女断绝关系该怎么办理?
我爸妈最近说要和我断绝关系,我很懵也不知道怎么办。我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父母要和子女断绝关系的话,具体该怎么办理手续呢?这中间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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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主要分为自然血亲关系和拟制血亲关系,这两种关系在断绝上有着不同的规定。 首先是自然血亲关系,也就是基于血缘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像亲生父母与子女这种。这种关系是基于出生事实而产生的,是客观存在且无法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解除的。举个例子,就算父母和子女双方签订了所谓的“断绝关系协议”,这个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因为它违背了基本的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从法律依据来看,目前我国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断绝关系。 其次是拟制血亲关系,这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者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关系,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对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对于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如果继子女未成年,且其生父母愿意将其领回抚养,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通常也会随之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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