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跟孩子断绝关系吗?
我爸妈最近因为一些事情要跟我断绝关系,我很害怕也很迷茫。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父母真的能和孩子断绝关系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程序?如果不可以,他们这样说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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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主要分为自然血亲关系和拟制血亲关系,这两种关系在断绝关系的法律规定上有所不同。 自然血亲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产生的,也就是基于血缘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比如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这种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解除的。从法律上来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义务是基于自然血亲关系而产生的,不会因为任何声明或者协议而消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此有明确规定,强调了父母子女间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父母声称与子女断绝关系,在法律上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例如,当父母年老体弱、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子女仍有赡养的义务;若子女未成年,父母也必须履行抚养义务。 拟制血亲关系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通过法律行为或特定事实而形成的类似于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常见的有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这种关系是可以依法解除的。以收养关系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收养编的规定,如果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并且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还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此外,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也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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