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断绝关系后是否还需要赡养?

我和父母闹得很僵,打算和他们断绝关系。但我又担心之后还是得赡养他们。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断绝关系后到底还需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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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断绝关系后是否还需要赡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断绝关系”这个概念。在我国法律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这种关系是无法通过法律行为来断绝的。比如父母和亲生子女,无论双方是否声称断绝关系,在法律上他们的亲子关系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只要亲子关系存在,当父母需要赡养时,子女就有责任和义务去赡养他们。 然而,如果是收养关系,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也就是说,当收养关系合法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不再负有赡养义务。但该法也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所以,一般情况下的血亲关系“断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子女仍需赡养父母;而合法解除的收养关系,在符合相应规定的情况下,赡养义务会有不同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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