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构建针对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监护权之公权干预制度?

我家附近有个小孩,父母长期不管他,感觉他监护缺失了。我想知道国家对于这种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是怎么构建公权干预制度来保障他们权益的呢?我很关心这些孩子的未来,希望能了解相关法律措施。
展开 view-more
  • #监护权干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公权干预制度,是指当未成年人的监护出现问题,尤其是监护缺失时,国家公权力介入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要明确监护缺失的概念。监护缺失指的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于各种原因,如丧失监护能力、下落不明、故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缺乏保护和教育的状态。比如父母长期吸毒、服刑等,无法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 我国多部法律为构建未成年人监护权公权干预制度提供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这里的有关个人或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从公权干预的主体来看,政府是主导力量。民政部门作为主要的执行部门,承担着兜底监护的责任。当发现监护缺失情况时,民政部门应及时介入,进行调查评估,必要时向法院申请撤销原监护人资格,并承担起临时监护或长期监护的职责。例如,在一些流浪未成年人的案例中,民政部门会先将孩子安置在救助保护机构,提供生活照料、心理辅导等服务。 司法机关在公权干预中也起着关键作用。法院负责审理撤销监护人资格等相关案件,依据法律和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同时,检察院可以对监护权公权干预的全过程进行法律监督,确保程序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社会力量也是公权干预制度的重要补充。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可以参与到对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关爱和帮扶中,提供心理支持、教育辅导等服务。学校、社区等基层组织也应当发挥积极作用,及时发现监护缺失问题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构建未成年人监护权之公权干预制度,需要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力量等各方形成合力。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和各方的协同合作,才能更好地保护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