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和赠予法律关系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法律事务时,涉及到委托和赠予两种情况。不太清楚这两者在法律关系上到底有啥不同,比如权利义务、法律后果这些方面。想知道具体区别在哪,好让我能正确处理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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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和赠予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从概念上来说,委托是指一方(委托人)授权另一方(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的法律行为。简单来讲,就是我让你帮我去做某件事,你按照我的要求去办。而赠予则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也就是我把我的东西免费送给你。 在权利义务方面,委托关系中,受托人有义务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同时享有要求委托人支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等权利。例如,我委托你帮我卖房子,你就得按照我定的价格、时间等要求去操作,你可以要求我给你支付卖房子过程中的一些必要开支。而赠予关系里,赠与人一般没有后续的义务,除非附义务赠予。受赠人通常只有接受财产的权利,不需要承担对等的义务。比如我把我的手机送给你,一般情况下我没有其他额外义务,你就直接拥有了这个手机的所有权。 在法律依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委托合同和赠予合同有专门规定。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而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予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合同。 在法律后果上,委托事务完成后,受托人要向委托人报告处理结果。如果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当给委托人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赠予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就转移给受赠人,除法定情形外,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予。比如我把一幅画送给你并完成交付,一般情况下我就不能再要回来了,除非你严重侵害我的权益等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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