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自愿放弃缴纳五险一金,发生工伤后能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吗
我之前为了多拿点到手工资,就和公司说不用给我缴五险一金,还签了相关协议。现在工作时受伤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让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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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自愿放弃缴纳五险一金,发生工伤后依然能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首先要明白,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像工伤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意味着,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公司必须履行的责任,不是职工说放弃就能免除公司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即便职工自愿放弃缴纳五险一金,但只要发生工伤,公司就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责任。就算公司之后补缴了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在补缴前产生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费用,还是得公司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才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支付。 另外,从法律原则来讲,这种放弃缴纳五险一金的约定,损害了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益,也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所以,职工不用担心之前的所谓“放弃声明”会影响自己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如果公司拒绝承担,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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