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父母全额退税该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退税计算,需要我们先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和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而设立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把赡养老人的相关支出按照一定标准扣除,从而少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如果之前缴纳的税多了,就会产生退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要计算赡养老人父母全额退税金额,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全额扣除的条件。如果你是独生子女,那么每月可以享受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果是非独生子女,且与兄弟姐妹约定或被指定由自己全额分摊这2000元额度,同时签订了书面分摊协议,也可以全额扣除。 接下来,我们来看具体的计算步骤。第一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这里面的专项附加扣除就包含了赡养老人的扣除金额。 第二步,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找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税率是按照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的,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第四步,比较已预缴税额和应纳税额。如果已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那么两者的差值就是可以申请退税的金额。 举个例子,假设你是独生子女,每月工资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每月扣除1000元,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在没有申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 - 5000 - 1000 = 4000元,对应税率为3%,每月应纳税额 = 4000 × 3% = 120元,一年已预缴税额 = 120 × 12 = 1440元。当你申报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后,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 - 5000 - 1000 - 2000 = 2000元,对应税率还是3%,每月应纳税额 = 2000 × 3% = 60元,一年应纳税额 = 60 × 12 = 720元。那么你可以申请的退税金额 = 1440 - 720 = 720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时,要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并且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证明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