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旷工工资该如何计算?

我因为家里突发急事没来得及请假就没去上班,公司说算我旷工。我想知道旷工工资是怎么算的,是直接扣当天工资,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会不会扣很多钱啊,我挺担心的,希望能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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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旷工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旷工指的是员工在没有经过企业允许的情况下,在应该工作的时间没有出勤工作的行为。在计算旷工工资时,我们要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首先,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而旷工意味着劳动者在旷工期间没有提供劳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表明企业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但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企业有权进行相应处理。 一般来说,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因为工资的支付是以劳动者提供劳动为前提的,旷工期间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所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这一天的工资。举个例子,如果员工日工资是200元,旷工一天,用人单位就可以不支付这200元工资。 不过,有些企业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旷工的处罚措施,比如除了不支付旷工当天的工资外,还会额外扣除一定数额的工资。但这种额外扣除是有条件限制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要额外扣除旷工员工的工资,必须有证据证明员工的旷工行为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扣除的金额要符合上述规定。比如,员工旷工导致企业某一项目延误,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员工赔偿,但每月扣除的工资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此外,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所以,企业的旷工处罚规定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向员工公示,才对员工具有约束力。 如果员工对企业计算的旷工工资有异议,可以与企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员工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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