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误工费怎么计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伤没法工作,收入也没了。我想知道在这种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误工费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呢?是只算我实际少拿的工资,还是有其他算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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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正常工作或进行日常经营活动,从而导致收入减少所获得的赔偿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受伤不能工作而少赚的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对误工费的计算做了详细规定。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要根据受害人是否有固定收入来区分。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您每月固定工资是8000元,因为交通事故请假3个月不能工作,单位扣发了这3个月工资,那么误工费就是8000×3 = 24000元。您需要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来证明实际减少的收入。 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举个例子,假如您是做小生意的,没办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当地相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每年6万元,您因为事故误工4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60000÷12×4 = 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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