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强制清算费用怎么计算?


破产强制清算费用是指在企业破产强制清算程序中,为了保障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产生的一系列必要支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相关内容以及计算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强制清算费用包含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对于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主要是指向法院缴纳的与破产案件相关的费用,例如案件受理费等。其具体金额通常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来计算,一般会根据破产企业涉及的财产金额等因素来确定。比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费用包括对破产企业财产的保管、清理、运输等所产生的费用。例如,保管破产企业的库存货物需要租赁仓库,这就产生了仓库租赁费用;清理企业的固定资产可能需要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和搬运人员等,这些都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变价费用是指将破产企业的财产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如拍卖财产时的拍卖佣金等。分配费用则是指将变价后的财产分配给债权人等相关主体时产生的费用,像公告费用等。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管理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会产生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管理人的报酬则是根据其工作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大小等因素,由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来确定。管理人如果因工作需要聘用工作人员,支付给这些工作人员的工资等费用也属于破产费用。 总之,破产强制清算费用的计算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方面,并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以确保清算工作在合法、公正、合理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