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只能通过私了的方式解决吗?

在工作中受了伤,单位提出私了,但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不知道工伤赔偿是不是只有私了这一种途径,想了解一下除了私了还有哪些正规的赔偿渠道,以及私了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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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并不是只能私了。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解释一下“工伤私了”。工伤私了是指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尚未获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其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评定时,自行达成赔偿协议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工伤赔偿有多种合法途径。一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 另一方面,如果双方选择私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这说明私了是被法律允许的一种解决方式。然而,私了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在签署私了协议时,协议一方存在欺诈、威胁或者明显不公的情形,受伤职工依然拥有向劳动部门提交工伤鉴定及赔偿申请的权利。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工伤私了协议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工伤职工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赔偿。 总之,工伤赔偿可以通过正规的工伤认定和索赔程序来解决,也可以在双方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私了,但私了需谨慎,要充分考虑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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