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受伤起诉费用怎么计算?


在孩子受伤起诉的情况下,起诉费用也就是诉讼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不同类型的费用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首先是案件受理费。它是法院受理案件时需要当事人缴纳的费用。如果是财产案件,会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比如,诉讼请求的金额是30万元,其中1万元交50元,1万到10万的9万部分按照2.5%交纳即2250元,10万到20万的10万部分按照2%交纳即2000元,20万到30万的10万部分按照1.5%交纳即1500元,总共的案件受理费就是50+2250+2000+1500 = 5800元。 如果是非财产案件,涉及孩子受伤起诉的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可能会按件收费。比如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次是申请费。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等,也会产生申请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此外,还有可能存在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这些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