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安置费用如何计算?


补偿安置费用的计算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涉及房屋征收拆迁的补偿安置费用计算。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通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如果是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补偿安置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总之,补偿安置费用的计算较为复杂,会受到地域、土地性质、房屋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您遇到具体的补偿安置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征收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