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款如何计算?


集体土地被征收时,补偿款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一般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它通常是根据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来计算。例如,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不过,具体的倍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规定。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它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来说,地上附着物是指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路等附属设施;青苗则是指正在生长尚未成熟的农作物。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总之,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计算较为复杂,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要以当地具体的政策和规定为准。如果对补偿款计算有疑问,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