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算?


在探讨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双倍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两倍的工资。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而设立的一项惩罚性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首先要确定计算的基数。一般而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应得工资包含了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获得的所有劳动报酬,比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不过,不同地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计算基数的认定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有些地方会剔除一些非常规性、风险性的收入,像加班费等通常不纳入计算基数。 其次,要明确双倍工资的计算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这是因为法律给予了用人单位一个月的缓冲期,让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截止时间则分两种情况。如果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截止时间是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满一年了,那么截止时间就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前一日。因为满一年后,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举个例子,小李在2024年3月1日入职某公司,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李每月工资为5000元,其中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和补贴共2000元。那么从2024年4月2日开始,小李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假设到2024年10月1日公司才与小李补签合同,那么这期间小李能拿到的双倍工资差额就是5000元×6个月 = 30000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并不是额外再支付两个月工资,而是在正常发放一个月工资的基础上,再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