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怎么计算?
我发工资后发现扣的税有点多,想搞清楚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是咋算的。我每个月工资不太固定,有基本工资还有提成,也有一些扣除项,不太明白超出部分到底怎么界定和计算,希望懂的人能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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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的计算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基本概念。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部分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我们通常用综合所得来计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这里的60000元是一年的基本减除费用,平均到每个月就是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是指您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 当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我们就要根据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说,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对应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具体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如,小李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为12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全年共计1万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全年1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其他扣除项目。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 = 120000 - 60000 - 10000 - 12000 = 38000元。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380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小李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38000 × 3% - 0 = 1140元。这些计算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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