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申报工资缴税如何计算?


全额申报工资缴税的计算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概念。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缴税的基础,它是指个人的收入减除各项扣除后的余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接下来,我们说说税率。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简单来讲,就是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对应不同的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了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具体说明计算过程。假设小李每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每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为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如下: 每月收入10000元,一年就是10000×12 = 120000元; 一年的费用扣除标准是60000元; 一年的社保和公积金扣除为1000×12 = 12000元; 一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为1000×12 = 12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120000 - 60000 - 12000 - 12000 = 36000元。 对照税率表,36000元对应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小李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36000×3% - 0 = 1080元,平均每月缴纳1080÷12 = 90元。 总之,全额申报工资缴税的计算需要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税率表计算出应缴纳的税款。在实际计算时,要准确把握各项扣除和税率的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