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在购房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通常有约定和法定两种情况。 首先,如果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那么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购房合同通常是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一旦一方违约,就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比如合同约定违约方需按照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如 5%)支付违约金,那么违约时就按此比例计算。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购房合同违约的情况下,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例如,因为卖方违约导致买方错过购买其他合适房源而多支付的购房成本等。 另外,关于违约金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如果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所以,在购房合同违约金计算方面,既要看合同约定,也要遵循法律规定来保障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