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份额该如何计算?


遗产继承份额的计算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继承的方式。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遗嘱中指定了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就依照这个份额进行继承。比如,老人在遗嘱中写明将自己房产的三分之一留给大儿子,三分之二留给小儿子,那么就按照这个比例分配房产。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有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有三个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这三个子女每人继承三分之一的遗产份额。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某个子女身体有残疾,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就会适当多分一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这些规定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中有所体现。 此外,如果存在胎儿的情况,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 总之,遗产继承份额的计算要根据具体的继承方式和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建议各继承人之间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