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买房写一人名字该怎么算?
我和我爱人在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只写了我爱人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以后万一有什么问题,这房子的归属该怎么算呢?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婚内买房只写一人名字的情况是如何认定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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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婚内买房只写一人名字的情况下,房屋归属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就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购买房子的钱是夫妻双方婚后一起赚的,或者是双方的共同积蓄,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拥有,双方对房子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表示该房产归登记方个人所有,那么这套房子就会按照约定,成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这种约定最好是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无法举证。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产权也登记在该子女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明确表示只给男方,且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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