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收到生育津贴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我在一家公司做会计,最近单位收到了一笔员工的生育津贴。我不知道该如何做这笔生育津贴的会计分录,担心做错了会影响财务报表。想了解一下按照中国法律和财务规定,正确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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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贴分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当单位收到生育津贴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如果单位在员工产假期间正常发放了工资,并且发放的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单位收到生育津贴时,一般是将其冲减之前发放工资的成本。假设单位收到生育津贴10000元,之前发放产假工资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10000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这里发放的产假工资属于短期薪酬,所以收到生育津贴冲减工资成本是合理的。 如果单位在员工产假期间没有发放工资,或者发放的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单位收到生育津贴后,将生育津贴支付给员工时,应做如下分录: 收到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其他应付款 - 生育津贴 10000 支付给员工时: 借:其他应付款 - 生育津贴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这是因为此时生育津贴是员工应得的款项,单位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所以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这样的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对于往来款项的规定,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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