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生育津贴不给员工该如何做账?
我公司收到了员工的生育津贴,但不想发给员工。我作为公司财务,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担心处理不当会有财务和法律风险,想了解正确的做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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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生育津贴的概念。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从法律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这里明确了生育津贴是员工应享有的权益。 如果公司收到生育津贴却不给员工,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过从财务做账角度来看,若错误地不将生育津贴发放给员工,在会计处理上,公司可能会将这笔生育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比如,公司收到生育津贴时,会计分录可能是: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账务处理虽然在形式上完成了记账,但却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员工发现公司截留生育津贴,员工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公司返还。若公司拒不返还,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公司可能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生育津贴及时足额发放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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