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被单位扣下了该怎么办?
我休完产假上班后,发现单位把我的生育津贴扣下了,没发给我。我不清楚单位这样做合不合理,也不知道自己该采取什么办法才能要回这笔钱,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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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如果生育津贴被单位扣下,首先可以和单位进行友好沟通,了解单位扣下生育津贴的原因。有可能单位存在误解,比如认为生育期间已经支付了工资,所以扣下了生育津贴。但实际上,生育津贴和工资在很多情况下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如果沟通后单位仍然拒绝返还生育津贴,那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投诉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生育津贴发放的证明、与单位沟通的记录等。 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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