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会扣除产假期间单位发的基本工资吗?
我休产假期间单位正常给我发了基本工资,现在生育津贴下来了,我不太清楚生育津贴这块需不需要扣除产假时单位发的基本工资,所以想问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本质上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就是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的前提是女职工所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 当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正常发放了基本工资的情况下,生育津贴是否扣除基本工资要分情况来看。如果生育津贴高于职工产假工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将生育津贴全额支付给女职工,不存在扣除基本工资的情况,并且生育津贴高出产假工资的部分归女职工所有。因为生育津贴的目的是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例如,女职工产假工资每月是5000元,而生育津贴核算下来每月是6000元,那么女职工应拿到手的就是每月6000元的生育津贴。 如果生育津贴低于职工产假工资,单位不需要扣除已经发放的基本工资。同时,单位还应该补足差额部分,以保证女职工能拿到相当于自己产假工资的收入。比如女职工产假工资每月是5000元,生育津贴核算下来每月是4000元,单位需要再给女职工补足每月1000元的差额。 所以,生育津贴一般不会扣除产假单位发的基本工资,并且要保证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收入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水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