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归属个人还是单位?
我刚休完产假,公司说生育津贴要归公司所有,可我觉得这应该是给我的。我不太清楚生育津贴到底该归谁,是个人还是单位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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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从本质上来说,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逐月支付了工资,那么生育津贴可能会由单位领取并冲抵之前支付的工资。但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超出部分应支付给女职工;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则由用人单位补足。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女职工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那么生育津贴就应当全额支付给女职工个人。所以,生育津贴通常情况下最终是归女职工个人的,单位只是在特定情况下起到代收和处理差额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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