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我刚休完产假,公司给我发了生育津贴。我不太清楚这生育津贴算不算劳动报酬,因为这关系到我的一些权益问题。比如在计算经济补偿或者其他和劳动报酬相关的待遇时,如果生育津贴算劳动报酬,那我的权益可能会更多一些。所以想问问生育津贴到底属不属于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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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否属于劳动报酬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其性质等方面来分析。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一般是劳动者因提供劳动而从用人单位获得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津贴等。而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表明生育津贴主要是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是基于生育保险制度而产生的。 虽然生育津贴与女职工的工作和工资有一定关联,且在未参加生育保险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但它本质上是对女职工生育这一特殊生理时期的一种经济补偿,并非是基于女职工在这期间提供了劳动而获得的报酬。所以,生育津贴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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