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客户应酬时不幸猝死,是否属于工伤?


陪客户应酬时不幸猝死,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多种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第十六条则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像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况。 如果陪客户应酬是单位安排的,属于工作内容的一部分,且符合一定条件,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活动期间猝死,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像之前有个案例,销售经理白某受公司指派去外地进行市场调研、参加产品推广会,会后陪客户去养生会所交流工作,在这期间猝死,法院认为他的工作方式灵活,陪客户应酬属于工作需要,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最终认定为工伤。 不过,如果是因为喝酒导致的猝死,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如果能证明饮酒不是个人自主行为,而是工作必要需求,或者是受单位指使饮酒等特殊情况,还有认定工伤的可能;但如果是自身主动过量饮酒导致猝死,比如达到醉酒标准(参照我国驾驶员醉驾的判断标准为: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总之,认定是否属于工伤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应酬是否为工作安排、猝死原因、是否存在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等。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家属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以确定最终结果。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行政确认行为。 视同工伤:指虽然不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基于特殊考虑,按照工伤待遇来处理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