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饭堂用餐后猝死算工伤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有自己的饭堂。最近听说有同事在饭堂吃完饭后突然猝死了,家属想认定工伤。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就想问问这种在饭堂用餐后猝死的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啊,想了解下具体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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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饭堂用餐后猝死,一般情况下不算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首先,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正常来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工作的时间,包括加班加点时间。工作岗位是指员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岗位和本单位领导指派所从事工作的岗位。员工下班后去饭堂用餐,既不在工作时间内,也不在工作岗位上,所以通常不符合上述认定工伤的规定。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比如用餐行为是为了满足工作需要,像为了晚上加班而吃晚饭,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合理必要延伸,进而有可能认定为工伤。比如,员工的工作时间具有连续性,吃完饭紧接着就要继续工作,吃饭只是短暂的休息且是为了保障后续工作的进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相关概念: 工作时间: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工作的时长,包含加班等额外工作时间。 工作岗位:员工日常从事工作的岗位,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工作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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