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纠纷保全如何办理手续?


回迁房纠纷保全是在回迁房相关纠纷中,为保障当事人权益,防止对方转移、隐匿或损毁财产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下面为您介绍办理手续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申请阶段。可以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诉前保全是在起诉之前,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比如您发现对方有马上转移回迁房相关财产的迹象,就可申请诉前保全。诉中保全则是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当然,即使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了诉前保全相关内容,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了诉中保全情况 。 其次是担保环节。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的形式多样,常见的有现金、房产等,具体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这是为了确保因保全措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 然后是裁定阶段。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如果法院认为符合保全条件,会作出保全裁定,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回迁房等。 最后要注意保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如果纠纷仍未解决,申请人可以申请续行保全。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 总之,回迁房纠纷保全手续办理需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