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误工费如何计算?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不能正常上班,收入也没了。我想知道工伤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能拿到多少赔偿,好安排后续的生活和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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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误工费,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计算,实践中一般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如果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来计算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后,相关的工伤待遇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分别支付。而停工留薪期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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