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陪客户应酬时不幸猝死,是否属于工伤?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平时经常需要陪客户应酬。最近公司有个同事在陪客户应酬的时候突然猝死了,家里人都很悲痛。我就想了解一下,这种在陪客户应酬时发生的猝死情况,到底能不能算工伤啊?想知道具体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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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陪客户应酬时不幸猝死,这种情况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首先,咱们来说说工伤认定的大原则。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有明确规定。 如果满足一定条件,陪客户应酬猝死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比如,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如果陪客户应酬属于工作安排,是工作内容的一部分,那么应酬场所可视为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应酬时间也可看作工作时间的合理延续。 举个例子,如果员工受公司指派陪客户应酬,在这个过程中突发疾病猝死,且从发病到死亡在48小时之内,这种情况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像有的公司销售经理受公司指派外出进行市场调研并参加产品推广会,会后陪客户在养生会所交流工作时猝死,法院就认为其工作方式灵活,陪客户应酬符合职业特点且未违反规定,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最终判定属于工伤。 不过,要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比如,如果猝死是因为员工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况导致的,即便发生在陪客户应酬时,也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要是员工在陪客户应酬时大量饮酒后猝死,经检测达到醉酒标准,一般就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视同工伤:是指那些虽然不符合典型的工伤认定情形,但基于特殊考虑,在法律上按照工伤来处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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