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企业材料成本如何核算?


在生产型企业中,材料成本核算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企业的成本控制、利润核算等多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核算方法及相关依据。 首先是实际成本法,它是指按照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进行核算。这里所涉及的实际采购成本,包含了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材料采购成本的费用。在实际成本法下,又分为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就是假定先购入的材料先发出,按照这个顺序来计算发出材料的成本。这种方法比较符合材料的实际流转情况,能够使期末存货成本更接近市场价格。加权平均法,是用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除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再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个别计价法,是对发出的存货分别认定其单位成本和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适用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其次是计划成本法,企业预先制定各种材料的计划成本,平时材料的收入、发出均按计划成本计价,月末再将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进行分摊,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这种方法可以简化日常核算工作,也便于考核材料采购部门的工作业绩。计划成本法下,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为: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这一方法同样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关于存货成本核算的相关原则,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合的核算方法,以确保材料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