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用怎么计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人身损害,现在涉及到医疗费用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计算方法,想知道在法律上人身损害赔偿的医疗费用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来算的,有哪些费用可以算进去,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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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费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医疗费用的计算是一个重要环节,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费用的范围。医疗费用指的是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后,为了治疗伤病而产生的一系列费用,这其中包括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这些费用都必须是和治疗此次人身损害直接相关的。 接下来,我们看看计算医疗费用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进一步明确,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在实际计算时,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步,收集相关的收款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发票,这些发票是计算医疗费用的重要依据。第二步,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保这些费用是用于治疗此次人身损害的。比如,如果受害人本身有其他疾病,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与此次人身损害无关的费用,通常是不能计算在赔偿范围内的。 如果存在后续治疗费用,比如受害人需要进行二次手术或者长期康复治疗,该怎么办呢?后续治疗费一般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此外,如果受害人在多家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应选择在当地乡镇以上医院或其他有治疗能力的医院就诊。未经初诊医院批准而擅自转院治疗的,其转院后的医疗费用一般不予赔偿,但确有特殊需要的除外。 总之,在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医疗费用时,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受害人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票据和病历等资料,以便在索赔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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