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伤住院误工费怎么计算?
我被人打伤住院了,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想知道误工费这块到底该怎么算。我有固定工作,但住院这段时间肯定没法正常上班,收入减少了。不清楚是按我平时的工资来算,还是有其他标准。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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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对于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简单来说,就是从你受伤住院开始,到医生认为你可以正常工作或者定残的前一天,这段时间就是误工时间。 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你每个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因为受伤住院两个月没上班,单位没发这两个月工资,那么误工费就是5000×2 = 10000元。这里需要你提供单位的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据来证明你的收入减少情况。第二种,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你是做小生意的,没有固定收入,也没办法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那就可以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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