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未标注委托商该如何处罚?
我是一家食品店店主,最近我店里被查出有一批食品未标注委托商。我很担心会受到处罚,但不清楚具体会怎么罚。我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这种食品未标注委托商的情况,会采取什么样的处罚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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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食品标签标注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食品未标注委托商属于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生产者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这里的生产者和经销商就包含了委托商。 如果食品未标注委托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不过,如果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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