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该怎么计算?

我因为一些事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但我不太明白这具体是怎么算的,心里一直很忐忑,想知道这一年半的缓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在这期间我又需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有人帮我详细解释解释。
展开 view-more
  • #缓刑计算
  • #有期徒刑
  • #缓刑制度
  • #法律计算
  • #刑法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缓刑这个概念,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简单讲,就是给罪犯一个考验期,在这个期间表现好,原来判的刑就不用实际执行了。 对于“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的计算方式,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这一年半的缓刑考验期。判决确定之日就是法院正式作出判决的那一天。在这一年半的缓刑考验期内,你要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依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也就是说,只要在这一年半里,你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同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没有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等情况,那么一年半缓刑期满后,原来判处的一年有期徒刑就不用再执行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这一年半的缓刑考验期内,出现了《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等,那就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的一年有期徒刑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