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在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劳动所应获得的额外报酬。在我国,加班工资的计算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确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来说,计算基数是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例如,小李每月基本工资是5000元,其他奖金、补贴等共2000元,那么计算加班工资时,一般就以5000元作为基数。 接下来,根据不同的加班情形,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第一种情形是工作日加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如果小李在工作日加班了3个小时,他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就是(5000÷21.75÷8)×1.5,再乘以3小时,就是他这次工作日加班应得的加班工资。这里的21.75是月计薪天数,是根据全年365天减去104个休息日,再除以12个月得出的。 第二种情形是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假如小李在周末加班了一天,他这一天的加班工资就是(5000÷21.75)×2。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了补休,就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种情形是法定休假日加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像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如果小李加班了,他每天的加班工资就是(5000÷21.75)×3。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者在遇到加班工资计算问题时,要清楚自己的权益,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利益。如果与用人单位就加班工资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