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怎么算,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人身损害,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但我不知道赔偿金额该怎么算。我想了解在法律上,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是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的,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可以参考。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时,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在法律上,人身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计算方法。


首先是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这就好比你去医院看病,医生给你开了药、做了检查,这些费用的发票就是计算医疗费的依据。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误工费方面,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举个例子,如果你因为受伤不能上班,这段时间少挣的钱就是误工费。该规定出自上述解释第七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这就像是你受伤后需要人照顾,照顾你的人付出的劳动是有价值的,这个价值就是护理费。相关依据为上述解释第八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比如你去医院看病打车的费用,就是交通费的一部分,要保存好打车发票。该规定见上述解释第九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这是对受害人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一种补偿。依据是上述解释第十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你受伤后需要补充营养,医生会给出相应的建议,按照这个建议计算营养费。该规定出自上述解释第十一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这部分赔偿是对其未来生活和劳动能力受损的一种补偿。相关依据为上述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你受伤后需要使用轮椅等辅助器具,购买这些器具的费用就是残疾辅助器具费。该规定见上述解释第十三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如果不幸因人身损害导致死亡,这是对丧葬事宜费用的一种赔偿。依据是上述解释第十四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相关规定为上述解释第十五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比如你受伤致残后,需要你抚养的孩子或老人的生活费用就涉及被扶养人生活费。该规定出自上述解释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


此外,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受害人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领证三个月内离婚可以消除记录吗,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和伴侣领证才三个月,现在打算离婚,心里有点担心这个离婚记录会一直存在。想了解一下,在这种领证时间这么短的情况下,离婚记录能不能消除呀?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说的呢?特别想弄清楚这方面情况。

拖欠了银行76万还不起会有什么后果?

最近资金链断了,欠银行的76万实在还不上了。心里特别慌,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会面临什么后果,是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是只是信用受损,想具体了解下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好早做打算。

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近对赌博罪的量刑标准比较好奇,自己身边偶尔会听说有人因为赌博被处罚,但不太清楚具体是依据什么来判定量刑的。想了解一下在我国法律里,对于赌博罪到底是怎么量刑的,有哪些具体的标准和情况。

公司倒闭拖欠员工工资该如何处理?

我所在的公司倒闭了,可工资却一直拖着没发。我现在很着急,毕竟这是我辛苦工作应得的报酬。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具体有效的办法能帮我要回工资,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城镇居民是否可以进行土地流转?

我是城镇居民,最近了解到土地流转这个事儿。我有点心动,想着能不能参与其中。但我不知道自己这种城镇居民身份符不符合条件,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城镇居民到底可不可以进行土地流转呀?

无证驾驶及酒驾是否负刑事责任?

我自己之前没考驾驶证,有次还喝了点酒开车,现在有点后怕,想知道无证驾驶加上酒驾这种情况需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怕自己这种行为会有严重的法律后果。

怀孕医保报销是如何进行的?

我怀孕了,听说医保能报销相关费用,但不太清楚具体的报销流程。比如是要先垫付再报销,还是直接在医院结算?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报销比例是多少?希望能了解这些方面的详细信息。

公司承担代开房租发票税款的分录该怎么做?

我公司帮房东代开房租发票,并且承担了相应税款。我不太清楚在财务上该如何做分录来处理这笔税款。希望了解具体的操作方法,以及依据的会计准则是什么,有没有相关注意事项。

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有几种情况?

我在做公司税务相关工作,对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太清楚。想知道在我国法律规定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到底有几种情况呢?这对我们公司税务处理很关键,希望了解清楚。

签订和解书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我和对方签了和解书,当时没考虑周全,现在觉得和解条件对我不利。我想知道签了和解书之后,我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对方?我担心签了和解书就没起诉的权利了,所以想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有精神问题能起诉离婚吗

我伴侣有精神问题,日常生活里经常情绪不稳定,这让我承受了很大压力,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想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但我不确定法律是否允许,所以想问问,有精神问题的情况下能起诉离婚吗?

公务员被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公务员,单位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生活都快成问题了。我想知道遇到公务员拖欠工资这种情况,从法律层面该怎么解决,有什么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协议离婚后孩子能共同拥有抚养权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我们都很爱孩子,不想让孩子缺失任何一方的陪伴,所以想了解下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我们能不能共同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这样对孩子成长可能更好。

离了婚财产还能再分吗?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离婚时有些财产没分割清楚。现在我想重新分割这些财产,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是否可行,也不清楚该怎么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妇女在婚姻家庭中有哪些权益?

我是一名女性,最近在婚姻生活中遇到了一些困扰,感觉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到了侵害,但不太清楚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具体享有哪些权益。我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以便知道自己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所以来问问大家。

婚前房产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我准备结婚了,自己在婚前买了套房子。我想知道这套婚前买的房子,在结婚后会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啊?万一以后婚姻有变故,这房子的归属会怎么判呢?我就想了解下婚前房产在法律上到底是不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信托受益权转让实务有哪些相关问题?

我手里有信托受益权,打算转让出去,但对转让实务方面不太懂。比如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限制条件,转让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什么风险等。希望能了解信托受益权转让实务的相关问题,好让我转让的时候心里有数。

网络营销案例有什么意义?

我做网络营销这一行有段时间了,经常看到各种网络营销案例。但我不太清楚这些案例对我们实际的营销工作到底有啥用,是能提供新思路,还是能规避风险啥的,想了解下网络营销案例的意义到底体现在哪些方面。

大连公积金提取步骤是怎样的?

我在大连工作,交了几年公积金了,现在想用公积金里的钱,不知道在大连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步骤是啥。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流程,怕自己操作错了,影响公积金提取,所以想问问具体的提取步骤。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