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该如何计算?


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到一系列步骤和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您的收入减去一些可以扣除的项目之后剩下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收入额,对于工资、薪金所得来说,就是您的全部工资收入。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接下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是按照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的,也就是说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对应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例如,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等。最后,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单位在代扣代缴时,一般是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月度预扣预缴时,先算出当月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将全年的综合所得进行汇总计算,多退少补。比如,小张每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 - 5000(每月减除费用) - 1000(三险一金) - 1000(专项附加扣除) = 3000元。对照税率表,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每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 3000 × 3% - 0 = 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