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计税依据是怎么算出来的?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有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帮税务机关从纳税人那里扣下税款并缴纳给税务机关。 计税依据则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不同的税种,代扣代缴计税依据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 以个人所得税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计税依据。比如,小李每月工资收入10000元,一年收入就是120000元,全年减除费用60000元,如果他还有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一年就是12000元,那么他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20000 - 60000 - 12000 = 48000元。 对于增值税代扣代缴,如果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计税依据按照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来确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比如,国内企业A向境外企业B购买一项服务,支付价款106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6%,那么计税依据就是106÷(1 + 6%) = 100万元,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就是100×6% = 6万元。 再看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比如,境外企业C转让境内一项财产,取得收入200万元,该财产净值150万元,那么计税依据就是200 - 150 = 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