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间借贷年利率是怎么计算的?

我前段时间借给朋友一笔钱,当时也没细想利息怎么算。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朋友给我算的利息我感觉不太对。我想知道民间借贷年利率到底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什么标准和方法,希望懂行的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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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年利率的计算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年利率的基本概念。年利率指的是在一年的时间里,利息与本金的比率。用公式来表示就是:年利率 = (一年的利息 ÷ 本金)× 100% 。举个例子,如果您把 10000 元借给别人,一年后收到了 500 元的利息,那么按照这个公式计算,年利率就是(500 ÷ 10000)× 100% = 5% 。 在民间借贷中,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利率,但这个约定并不是毫无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所说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假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 3.65% ,那么四倍就是 14.6% 。如果您和借款人约定的年利率超过了 14.6% ,超过的部分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不愿意支付超过部分的利息,出借人去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这部分利息,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此外,如果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计算利息时,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总之,在民间借贷中计算年利率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明确约定利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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