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房产累加该怎么算?
我是再婚人士,和现在的配偶名下都有房产。现在我们想了解一下,再婚夫妻名下的房产要是累加起来,该怎么去计算呢?是简单地把房产价值相加,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和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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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房产累加的计算在不同场景下有不同的考量。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房产是在再婚登记之前购买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在计算房产累加时,这部分房产价值仅归属于该方个人,不与另一方的财产混淆。 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若再婚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了房产,那么无论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通常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计算房产累加时,该房产的全部价值都要纳入夫妻双方的房产总值中。 另外,还存在一种情况是一方婚前购房,但婚后共同还贷。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于这种情况,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在计算房产累加时,要考虑这部分共同还贷及增值对应的价值。所以,再婚夫妻房产累加要区分婚前个人房产和婚后共同房产,还要考虑婚后共同还贷等因素,综合确定最终的房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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