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如何进行个税计算?


工资的个税计算并不是一件特别复杂的事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明确应纳税所得额这个概念。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您要缴纳个税的那部分收入金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用您的综合所得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这里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费用六万元是每年固定的扣除额度。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举个例子,假如小李月工资收入是10000元,每月缴纳社保和公积金1000元,有一个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0 - 5000(每月5000,一年6万) - 1000 - 1000 = 3000元。接下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范围,国家规定了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税率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比率,速算扣除数是为了方便计算而预先确定的一个数值。比如前面例子中小李应纳税所得额是3000元,对照税率表,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最后,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所以小李每月应纳个税就是3000×3% - 0 = 9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条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这些法律条文为工资个税的计算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