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如何计算?
我最近涉及到进出口业务,在处理关税相关事务时,对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不太清楚。想知道具体是怎么算的,是有特定的公式,还是要考虑很多复杂的因素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是在计算关税以及相关流转税时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简单来说,它就是用来确定计税依据的一个价格。 对于一般的进口货物,当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倒扣价格估价方法、计算价格估价方法、合理方法。不过,在正常有成交价格的情况下,我们来看看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如果是从价计征关税的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1 - 消费税税率) 。这里的关税完税价格,指的是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关税则是根据关税完税价格乘以适用的关税税率计算得出。消费税税率则是根据不同的应税消费品来确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应当遵循客观、公平、统一的原则,依据该办法审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也对消费税的计算等作出了规定,这些都是计算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重要法律依据。 对于出口货物,其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