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费发票进项税怎么计算?


过路费发票进项税的计算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的发票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这种发票就和一般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类似,发票上会明确标注税额,这个标注的税额就是可以用来抵扣的进项税额。例如,您拿到一张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上面注明的税额是 50 元,那么这 50 元就是本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其次是桥、闸通行费发票。同样依据财税〔2017〕90 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 = 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 5%)× 5%。举个例子,如果您拿到一张桥、闸通行费发票,上面注明的金额是 105 元,那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 105÷(1 + 5%)× 5% = 5 元。最后是非电子普通发票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而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 =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 3%)× 3%。总之,在计算过路费发票进项税时,要先确定发票类型,再按照相应的规定和公式进行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