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他人商标罪金额该如何计算?
我自己开了个小厂,不小心用了和别人类似的商标,现在担心会构成盗用他人商标罪。我想知道这个罪的金额是怎么算的,是算我卖货的全部收入,还是只算利润?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计算方法,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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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商标罪在法律上准确表述为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明确其金额计算方法,首先要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假冒注册商标罪,就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涉及的金额计算,通常有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数额两种。 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违法所得数额则是指获利数额。一般来说就是扣除成本之后的利润部分。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上述金额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明确这些金额的计算方式,对于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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